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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何致瘫,请群众现场评议”
发布日期:2015-09-02 来源: 市法院 浏览次数: 作者: 字号:[ ]

  老孙在一家拉丝厂上班,一日起床后感到颈部不适,就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一家骨伤推拿科诊治,推拿师小军给老孙实施了颈部推拿。推拿过程中,老孙出现了手背、下身没知觉等症状。小军遂将老孙送至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随后转到泰州市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老孙的伤情为颈髓损伤伴截瘫、颈椎间盘突出。又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认为老孙的伤情与小军的推拿颈部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颈部推拿参与度56%-84%,并被定为损伤构成九级伤残。老孙诉至法院,要求小军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3万余元。

  小军却称自己根本没有给老孙推拿,老孙的病情是因为他在家时让他老婆给他扳了几下所致。双方各执一词,被告小军一家情绪十分激动,庭审过程中多次表示案件和自己无关,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而老孙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在瘫痪后一家不仅失去了收入来源,还被高额的医药费压得喘不过气来。

  依据派出所出警记录、相关司法鉴定材料等,法庭拟依法作出判决。但为避免直接判决引起矛盾激化,兴化法院安丰法庭在庭后来到推拿科所在的乡镇,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院及村民代表参与现场评议。

一名参加参与评议的村民告诉记者:“我感觉老孙这个毛病和推拿多少有点关系,推拿科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颤颤巍巍来到现场的老孙则说:“感谢大家都来给我评理,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官也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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