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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法院以改革促质效 实现改革试点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6-05-10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卞婧娴 字号:[ ]

  近年来,兴化法院积极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据悉,自2014年,兴化法院在戴南法庭法院率先启动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2015年又将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确定为改革试点审判庭,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2015年,五处试点审判庭共审结案件4476件,案件均由主审法官或合议独立签发,法定审限结案率上升1.6%,陪审率上升41.69%,审判质效得到提升。
  今年4月,兴化法院又出台《行政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民三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经济开发区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安丰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西鲍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至此全部审判庭室实现审判权运行改革,形成的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管理格局将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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