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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公安局“五项措施”全力破解无户籍人员落户难题
发布日期:2016-05-13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公安局 字号:[ ]

  一、开展联动,解决出生证明办理难点。兴化农村地区不少困难群众因小孩在家接生,或出生后手续遗失未申报等情况,按照省卫生厅的相关规定,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直接影响了子女落户。对此,该市公安局“五项措施”全力破解无户籍人员落户难题,多次主动与卫计部门商讨解决办法,建立了由公安机关组织调查出生情况、卫生部门核发《出生医学证明书》的联动机制,几年来顺利解决了276名家庭接生子女出生证明申报难题。 
  二、加强会商,疏通捡拾弃婴落户通道。部分家庭捡拾到无法查找亲身父母的弃婴,不按规定送交儿童福利机构进行落户,影响了被收养儿童的落户、上学及社会保障。该局主动与民政福利机构商讨解决办法,配合开展捡拾情况和弃婴来源调查,落实收养、助养条件评估。对符合收养、助养条件的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直接落户兴化市儿童福利院;无法查找到亲身父母的弃婴动员收养家庭送市儿童福利院;对不同意送交的,在属地派出所解决集体落户。会商以来,已在市福利院落户儿童75名,在派出所集体落户82名,畅通了捡拾弃婴落户通道。
  三、落实对接,解决三无人员后顾之忧。长期生活在兴化的“三无”人员,大都属于残疾特困人员,因居无定所或来路不明,一直无法解决户籍,也无法享受到正常的社会福利。该局通过排查了解相关情况后,主动与民政救助机构进行沟通,配合做好调查救助。在帮助落实相关民政救助措施的同时,先后为21名“三无”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彻底解决了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
  四、建立制度,商讨疑难户口解决之道。兴化是一个农村人口占比较大的人口大市,因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大量无户籍身份人员即所谓的“黑户”无法落户,给这个群体正常参与社会生活和享受基本民生保障带来了较大影响。195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于这些黑户人员的户口登记无法适用,在探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遇到“政策瓶颈”。该局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建立了由分管局长、治安大队、户政中队负责人和承办民警共同参与解决疑难户口办理的会办制度,积极商讨各类解决方案,畅通特殊困难人员的落户渠道。对无户口困难群众落户情况逐一进行集体研讨,对符合落户政策但办理手续无法弥补的,集体讨论后予以落户。会办制度建立以来,已为353名特殊家庭的381名困难群众顺利解决了棘手的落户难题。
  五、主动服务,帮助解决群众跑腿难题。在办理落户过程中,不少无户口人员因为家庭贫困、文化水平低和办事能力差等多方面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手续,该局依托“有人无户”工作机制,搭建了“小陆帮你忙”户政服务队等工作服务平台,组织户政民警无条件上门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服务队利用网上咨询、发函取证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帮助查找联系人和户籍线索,并经常性组织人员赴省内省外开展调查,查找医院出生记录等证明材料,询问接生人或证明人,了解居住和户口变动情况,查明未落户原因。几年来,“小陆帮你忙”户政服务队已先后帮助390余名手续不全的群众和“外来媳”在顺利落户。同时向外籍人员宣讲出入境法律法规和涉外婚姻落户规定,协助出入境部门办理了12名非法入境人员的居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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