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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床头的庭审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安丰法庭 字号:[ ]

  日前,兴化市安丰法庭审结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地点不是威严的法庭,而是被告成某的家中。
  原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农业承包合同案件,承包户成某承包了钓鱼镇某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养殖,因村里占用了成某少量承包田面积等琐事,成某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并拒绝缴纳承包金,村委会遂将成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朱均庭长联系后得知,成某因交通事故腿脚受伤,现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应诉。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迅速化解双方矛盾,朱均果断决定,将庭审放到成某家中。来到成某家中后,朱均在床边和成某摆事实,讲道理,帮助成某梳理情况,核算承包金。历经数小时协调,成某最终同意当场给付1万元承包金,余款8000元次年给付。待双方将调解协议签订好时已近黄昏,回到法庭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但大家的心中满是喜悦。
  近年来,巡回审理已是安丰法庭的工作常态,只要有需要,法官就来到田间地头,就出现在群众家中。接地气的审理方式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柔情,公正的判决结果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威严,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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