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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3-07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字号:[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365体育在线网址为市委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
  作的工作机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365体育在线网址机关合署办公。
  1. 根据中央、省、泰州市和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及综合治理成员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 承担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平安兴化建设工作。
  3. 组织和指导法治兴化建设工作。
  4.组织和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研究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及有关重大问题。
  9.指导乡(镇)综治办的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综治平安创先进,法治惠民树品牌,队伍建设争一流。”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和保障“两聚一高”为核心任务,主动适应新形势变化,一手抓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维护稳定工作,一手抓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推动平安兴华、法治兴化和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提高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强富美高”亲兴化提供坚强保障。
  1. 织密平安建设“天罗地网”,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预警预防预测能力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 打造法治兴化“金字招牌”, 开展“信访维稳平安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法治宣传,彰显司法公正,优化法治服务。
  3. 筑牢守卫发展“钢铁长城”,全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突出教育引领,政治权利监督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政治处、调查研究科、综治一科、综治二科、综治三科、依法治市工作科、执法督查科。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兴政发[2016]155号)的要求,按照“收支平衡、零基预算、保证重点、厉行节约、依法公开、绩效管理”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精打细算,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财政补助按照2016年补助范围和标准核定;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以2015年收入为参考,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变化及各种增减因素,合理预计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财政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结合2017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上年,力争下降,新增项目提供文件依据。
  第二部分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附件: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公开

  第三部分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2017年度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兴财预【2017】7号)填列。
  2017年度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66.38万元,与上年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7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66.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66.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6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266.3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3.21万元,减少8.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等。
  2.住房保障支出2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21万元,增长34.01%,主要原因是老职工购房补贴计算比例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9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万元,减少9.9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5.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加5.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租赁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66.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38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
  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66.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1.18万元,占71.77%;
  项目支出75.20万元,28.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为266.38万元,与上年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7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1万元,减少14.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
  2.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5.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万元,增加5.62%,主要原因增加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租赁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4.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2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是老职工购房补贴计算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1.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2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上年持平。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1万元,减少14.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
  2.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5.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万元,增加5.62%,主要原因增加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租赁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4.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2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是老职工购房补贴计算比例调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1.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2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17万元,比2016年减少2.16万元,减少9.67%,主要原因是压缩相关交通费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分别是:办公费4.50万元、邮电费3.20万元、差旅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6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取消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69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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